现在社会,人们已不再谈“性”色变,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性爱的确是婚姻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一项调査显示,在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中,性生活不协调是不可忽视的一点。性,无论是为了生殖还是为了欢娱,都能够让人回味、满足、期盼。可以说,它是人的一种本能追求,可以使身体更健康,婚姻更美满,生活更有意义。
正视婚前性行为。弗洛伊德曾经说过:“禁欲的生活是不可能的。”性爱本身就是一件神圣而唯美的事情。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往往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例如有的人完全掌控性生活,使对方被迫成为“性的奴隶";而有的人甘愿拒绝性生活,使对方甘心成为“性的奴隶”,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夫妻感情的完美和谐。所以,懂得性爱心理,营造一份完美的性爱,能够使婚姻生活更加和谐美满。
性心理是指与人类有关的“性”的心理活动,它随着一个人生理发育的成熟而发展,随着人类性观念的演变而不断完善。作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每个成年人都应该通过各种正确的途径获得一定的性知识,只有正确对待,进行科学合理的自我保护,才不至于产生性困惑。
娇娇和海军从小学到大学,从朋友到恋人, 一起走过了将近十多年的时间,可结婚不到一年,就惑觉到了隐隐的不和谐。他们都不满意目前的夫妻生活现状,娇娇说海军温柔、体贴,表现很好,就是持续的时间不长;海军认为妻子根本不体谅自己。为此,双方互相抱怨和指责,还差点结束掉十多年的惑情后来。娇娇的一个做心理医生的朋友了解到,他们婚前多次发生性关系,那时怕被人发现,于是每次就速战速决,时间长了以后就成了一种习惯,婚后也一直改不了这个毛病。
不可否认,现代社会的性观念十分开放,未婚同居,婚前性行为都已经司空见惯,当事人也不会讳莫如深。的确,婚前性行为可以使男女双方在性欲和其他方面得到一定程度的心理满足,但很多年轻人慢慢会发现乐极生悲,祸起于喜。正如案例中的娇娇和海军。
很多时候,婚前性行为会给双方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而且很有可能导致以后婚姻的不幸,尤其对于女性来说,婚前性行为带来的危害是毋庸置疑的。据心理专家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身体健康受到威胁。婚前性行为,带来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导致女性怀孕。而此时的女性也往往会拒绝这个小生命的出现,于是往往会采取人流手术。对于女性而言,人流的后果很严重的:一是身体的健康状况不能很好地恢复,二是容易损伤生殖器官,三是引起许多并发症。所以,面对婚前性行为给女性带来的种种危害,女性对婚前性行为要学会说“不”。
给女方带来心理压力。婚前性行为的发生,一般情况下都是由男性提出来的,但是也有的是女性主动要求的。事后往往会给女方造成心理压力,比如产生恐惧、自卑、抑郁等心理。最重要的是,如果这次恋爱不成功,对她们再建立新的恋爱和婚姻关系会有很大影响。
恋爱关系出现倾斜。一般来讲,恋爱期间双方是相互平等的关系,可发生性行为之后情况则有所不同:―是双方吸引力比过去逐渐减弱,二是女方再选择机会减少,三是使男方对女方的猜疑开始萌生。恩格斯曾讲:“性爱是排他的”,女性如此,男性也不例外。男子总希望女友只信任自己,对自己开放,一旦与之发生关系,便又开始猜疑女方是否对其他人也一样随便。于是,这个时候,恋爱的砝码便会出现倾斜。
影响婚姻生活。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提心吊胆、唯恐别人发现的“犯罪感"心理状态下进行的,缺乏良好的性生活环境,双方不仅难以从中体验到性快感,反而留下了痛苦的性经验,容易造成夫妻中的某一方性功能障碍,如性冷淡、阳痿等,导致夫妻性生活不易和谐。婚前性行为没有法律保证,女方如被抛弃也有苦难言,因此会对男方怀恨在心。婚后将此苦诉诸丈夫,丈夫就会愤愤不平,造成纠纷、违法事故,甚至引火烧身,导致家庭不幸。
因此,一定要正视婚前性生活。尤其是女性,千万要提高警惕,不要随便把自己委身他人。而作为男性,如果你真的爱自己的恋人,那么请尊重你的女朋友,保护她不受伤害。
掌握性和谐的心理原则。在性生活中,夫妻双方不应该把性爱简单地理解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给予”或一方简单地“接受”。其实整个过程当中,夫妻双方都是主角。如果想要拥有一份完美和谐的性爱,就需要双方共同经营。为此,掌握性爱过程中的心理原则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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